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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屯昌县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屯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tunchang.hainan.gov.cn)是屯昌县人民政府和屯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对于网上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疑问,可以到本机关咨询,地点:屯昌县屯城镇昌盛路180号县委办公大楼六楼县政府办公室607室;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898-67812571,传真:0898-67813001。 2.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信(微信公众号:屯昌县政府网)、广播电视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或通过屯昌县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查阅政府信息。 屯昌县图书馆 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文体路(文体公园);联系电话:0898-67811200 屯昌县档案馆 地址:屯昌县屯城镇锦绣大道老县委;联系电话:0898-67812953 屯昌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联系电话:0898-67838366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如下: 1.标题。即信息名称,简要描述屯昌县人民政府及部门信息内容。 2.索引号。系统自动生成的信息编码。 3.发文机关。信息发布机构名称。 4.文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5.分类。包括组配分类、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机构概况、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部门文件、镇政府文件)、规划计划(规划进展、规划、国民经济、年度计划、发展规划)、财政公开(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三公经费、财政收支、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与收费、审计信息、政府性基金、绩效评价、政府债务、其他)、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人事招聘、队伍管理)、统计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综合数据统计、运输生产统计)、总结公报、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信息更正、中标公告、招标公告、采购制度)、重大建设项目(道路建设、水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项目审批、项目公示、其他)、民生建设(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义务教育、教育监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创业就业、扶贫工作、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涉农项目资金、发放扶贫物资公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惠农政策)、市场监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执法监管、公共卫生、生产安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价格收费、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旅游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消费市场、违建拆迁、行政处罚、企业黑名单、行政收费、环境污染行政处罚、公众卫生、农产品价格、其他)、土地利用(土地供应、土地出让、土地征收、成交公告、拆迁补偿、宅基地审批)、公共文化体育、法规公文(综合工作、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安法制、禁毒管理、互联网管理、边防管理、其他)、公示公告、社会公益(救灾款物管理、优抚款物管理、捐助款物管理、彩票公益金款物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其他)、城乡建设和管理、督查督办(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其他)、应急管理、农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村政策、其他。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交通、工业、信息化、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商贸、海关、旅游、服务业、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广电、出版、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国土资源、能源、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其他。 6.成文日期。 7.发布日期。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精神,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信息,一般是现有的,不需要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信息。 (一)受理机关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县政府和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屯昌县昌盛路县政府办公大楼六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67816545 传真:0898-67813001 邮政编码:571600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屯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提交——填写申请表——选择提交机构——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邮政寄送时请在邮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898-67812571)咨询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快捷获取有关征地信息,建议申请人直接向屯昌县征地主管部门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电话:0898-6781654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屯昌县司法局 复议时限: 60天 办公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恒兴三里 联系电话:0898-67811316 行政诉讼机关名称:屯昌县人民法院 起诉时限:6个月 办公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5号 联系电话:0898-67821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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