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821571-9/2021-00001 分 类:教育监管;总结公报/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屯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4日 时效性: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按照《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屯昌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项信息公开规定,努力确保所有应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做好重要教育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发布信息28条;在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8条;在教育局版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其中,公示公告类信息109条(含扶贫项目公式公告信息29条),文件信息46条(含应急管理类文件信息5条、疫情防控类文件信息10条、经费统计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修订了依申请公开受理说明,延长了依申请公开时限至20个工作日,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所公开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对照省政府办公厅的县级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对我县教育类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努力提升平台建设水平,优化规范栏目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县政府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指出的教育类信息问题,进行整改,对个别公开信息归类不准确信息,进行重新归类整合,进一步优规范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认真履行教育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大自身监督及保障力度,采取定期自我检查监测,对教育部门各股室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是否及时主动的进行公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股室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2020年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发布信息28条,在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8条,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所规定的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新修订《条例》相关条款,本年度我局未制作发布相关规范性文件,通过我局政务公开栏、县政府网等渠道发布行政许可事项28个、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3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3个、行政处罚事项35个,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25 | 15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 | 9 | 303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33 | 2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16093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件,详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详见下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来,屯昌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先后完善了《屯昌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试行)》《屯昌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相关制度指南,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股室对本股室法定需要公开的部分内容没有掌握,导致部分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二是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参考目录中涉及到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规范。
2021年,我局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二是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参考目录中涉及到我局的内容进行梳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三是要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教育监管、招生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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