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821574-3/2023-00001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屯昌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0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3日 时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向社会公布2022年屯昌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年报》通过屯昌县司法局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年报》所列数据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屯昌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和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为载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2年,通过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4条,通过“法治屯昌”微信公众号、“屯昌普法”抖音号推送信息1000余条,内容涵盖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财政资金(部门预、决算)使用情况、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等各类信息,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展示、群众知晓度、满意度、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岗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报送、审批,同时能够及时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和部门,做到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了《屯昌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搭建“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平台,分别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维护,定期更新局机关信息公开公示栏等传统线下公示渠道,做好政府网站等官方网络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同时加大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的利用度,及时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信息,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全面展示全县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化、透明化。

    (五)监督保障。定期开展信息核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各个栏目的公开内容进行核实,确保不发生错字、漏字、病句等情况,坚决防范错情失误发生;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各类动态信息,确保信息的有效性、时效性,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共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依然不够,信息渠道窄、规范性有待加强等不足。2023年,县司法局将牢牢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县司法局政务公开规范、政府政策透明、政务服务高效,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加强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准确度、理解度和掌握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听取采纳群众的意见建议,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信息,加强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公开,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拓宽信息公开范围。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加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让群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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