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811580-7/2025-00010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26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6日 时效性: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编制,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推进信息主动公开。我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文件通知、公示公告等内容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22条,其中公示公告79条,文件信息143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通过网站集约化平台的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现场等方式接受申请,严格按照《海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受理、审查、答复。同时,指导督促各镇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受理并处理申请11件,答复内容做到合法规范、准确严谨。2024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较好地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答复规范性和工作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流程层层审核,把好内容质量关,发布内容逐级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网站功能,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真实、准确、权威。更新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累计收录行政规范性文件177件。

(四)优化平台建设。一是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新开设公共企事业信息(子栏目是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事业、交通、政策文件)、政策问答、处罚事项、处理决定、行政许可、业务知识库栏目等专题专栏,不断完善专栏内容。二是增设“海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公开公示平台”横幅专栏,强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同政府重要工作的互动联系。三是实施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依托第三方监测服务,定期深度扫描全站内容确保信息安全,巩固网络安全防控能力,有效保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五)抓好监督保障。积极开展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工作,实行每日读网制度,及时处理错死链接、错别字、超期不更新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定期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纠错行动,对网站存在的错别字与错链、表述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2

17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我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二是对各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不够,三是政府政策性文件解读形式单一。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办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与县内各部门联动发力,及时发布生成的主动公开信息,提高信息时效和实效;二是安排专门力量定期抽查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内容,确保网站内容不出错、栏目正常访问;三是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政府网站好的做法,丰富政策性文件解读的形式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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