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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同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19 08:20 【字体: 小   中   大

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同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常规、专项)单位进行公开遴选,诚邀符合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按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同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选聘条件

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同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屯昌县屯城镇大同中心小学,项目代管单位为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由业主单位、代管单位、中标单位签订三方委托合同,委托中标单位负责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同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常规、专项)等事项,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符合规范要求,遴选采用询(报)价方式进行。

三、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屯昌县屯城镇大同中心小学校园内。

2.项目规模:屯昌县大同中心小学总用地面积为21965.48㎡(约合32.95亩),此次拟建总建筑面积2763.63㎡,建筑占地面积1119.4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工程:拟建一栋地上4层的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2593.13㎡,建筑占地面积1102.94㎡,包括报告厅、化妆室、化装室、候场、舞台、排练室、器材室、图书室、美术教室、准备室、书法教室、录播教室、办公室、小会议室及工会活动室等;拟建一栋地上1层、地下1层的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170.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53㎡,地下建筑面积153.97㎡(含消防水池288㎡)。

改造工程:包括对现状教学楼进行建筑立面改造,改造面积为1546㎡;现状教学辅助用房天花板改造,改造面积为2048.38㎡;改造现状排水沟500㎡。

室外工程:包括建筑拆除、绿化、广场硬化、室外电气及给排水等工程。

3.服务要求依据项目相关资料、按照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完成屯昌县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同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常规、专项)含土壤氡(具体以签署合同为准)中选单位配合度差或未按时完成任务,比选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有关技术标准。

四、投标人要求

(一)报名文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常规)或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类资质并具备相应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附上相关证件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相关业绩等材料,如委托投标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

7.提供投标人近3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投标行为;近2年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8.以上需提供的报名文件材料为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不得存在签字和日期错漏等情况。

注:投标人近3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发生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近2年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的一律按废标处理。

针对过往服务过我司的投标人,核查其2年内服务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登记报名。

(二)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必须下载本公告附件“报价一览表”进行报价。

2.资格文件、报价文件需分别单独密封(密封文件封面需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事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次招标需到场登记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材料报名,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上述报名文件要求和报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评选方法

1.评选办法:

1.1.对报名参与投标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参照上述投标人要求标准(具体以我司解释为准),取通过资格审查公司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1.2.在符合上述评选办法条件的基础上,存在2家及以上单位报价一致的,则取资质、人员等综合实力较好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1.3.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时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由我司另行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期限,待报名达到3家及以上单位时再开展评选工作。

2.注意事项:本项目严禁恶意投标报价、扰乱建筑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六、报名地址

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一路东侧昌顺花园6#A栋101号(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一楼招标室。

七、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自2026519日至2026年525止(08:30-12:00,14:30-18:00逾期未送达报名地址的,我司不予受理。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67815601。

注:本公告所述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附件:报价一览表

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026519日           




附件:报价一览表(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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