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2023年瓜菜种植补贴方案
索引号:/2024-00088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时效性:屯昌县2023年瓜菜种植补贴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菜篮子”保供稳价重点工作的通知》(琼稳价办〔2023〕8号)文件精神和《屯昌县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23年“菜篮子”保供稳价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屯稳价办〔2023〕13号)的工作部署,以适度补贴为引导,进一步降低瓜菜生产成本,调动及激发瓜菜种植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扩大瓜菜种植规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
采取先种后补的原则,补贴期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补贴对象、品种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1.我县登记在册的常年蔬菜基地。
2.在我县辖区内种植瓜菜的种植户(含非本县户籍的外来种植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未纳入我县常年蔬菜基地。(散种)
(二)补贴品种:叶菜类(菜心、上海青、白菜、生菜、芥菜、空心菜、菠菜、芹菜、树仔菜等以植物肥嫩的叶片和叶柄作为食用部位的蔬菜),瓜类(苦瓜、黄瓜、南瓜、冬瓜、丝瓜、毛节瓜等菜用瓜),豆类(豇豆、四季豆、毛豆等菜用豆),其他瓜菜(茄子、椒类、葱、蒜苔、韭菜、萝卜、野菜)。各镇可根据种植实际确定散种补贴瓜菜品种。
(三)补贴标准
1.蔬菜基地。300元/亩,同一地块种植多茬瓜菜的,补贴最多不超过6茬;
2.散种。其他瓜菜200元/亩,同一地块种植多茬瓜菜的,补贴最多不超过2茬;
3.苦瓜单独按300元/亩进行补贴。
三、补贴条件
(一)承包土地种植的,应补贴瓜菜种植者,不得变相补贴发包方。如合作社、农业企业在本方案实施期间已享受过财政资金补贴的,不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二)种植户原则上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1亩,合作社、农业企业单品种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5亩。(如种植户种植地块不连片,但多地块同一茬种植瓜菜面积合计1亩(含1亩)以上,也属于本次补贴范围。)
四、补贴资金来源及拨付
(一)计划从县级资金中安排300万元用于瓜菜种植补贴工作,其中补贴资金274万元,工作经费26万元。(其中:屯城、枫木、新兴、坡心每镇4万元,乌坡、南吕每镇3万元,西昌、南坤每镇2万元)补贴资金实行包干制,即用完为止。
五、工作步骤
(一)申报程序及材料
1.种植户申报:种植户据实填写《屯昌县2023年瓜菜种植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叁份),报送村(居)委会,由乡村振兴工作队、村委会干部和村小组组长进行核查、汇总,经村(居)委会“两委”会议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
申报材料:一是农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种植地点的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可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或土地租赁证明复印件;二是农户在实耕地现场拍的种植相片1张;三是村(居)委会“两委”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公示相片。
2.合作社、农业企业申报:合作社、农业企业据实填写《屯昌县2023年瓜菜种植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叁份),报送村(居)委会,由基地所在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队、村委会干部和村小组组长进行核查、汇总,经村(居)委会“两委”会议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
申报材料:一是提供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可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或土地租赁证明复印件;二是合作社社员(成员)名单、农业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是合作社社员(成员)在本人实耕地现场拍的种植相片1张、农业企业提供法人代表在实耕地现场拍的种植相片1张;四是村(居)委会“两委”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公示相片。
(二)审核
镇农业服务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审核并汇总报送镇政府,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核实后经镇政府会议讨论,并公示3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对。
(三)补贴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下达各镇,各镇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补贴发放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实际种植蔬菜的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涉及农户的通过“社保卡”发放,涉及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其开设的对公帐户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为切实加强瓜菜种植补贴工作,各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瓜菜种植补贴作为“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真正让补贴落到实处,切实起到提高生产者积极性作用,保障蔬菜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县财政局负责下达补贴资金,各镇负责发放补贴资金。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和开展农民生产技术培训、指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负责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重点宣传补贴政策、申报程序等,让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种植户的生产积极性。并及时引导农户申报补贴。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种菜面积,不得套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种植户恶意虚报种植面积的,将取消申领补贴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对审核(批)环节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出现虚假、假报等情况,造成工作失职、渎职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农业部门、各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查证落实。
(四)保障工作经费。县财政适当安排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和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需要。
(五)健全补贴档案。各镇政府要加强种菜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种菜补贴明细档案,要对补贴面积进行造册、存档,公示内容、种植情况要拍照存档。村(居)委会做好村级档案归档工作。
七、其他要求
(一)各镇要继续宣传发动和科学引导农户积极种植瓜菜,保持种植的连续性。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瓜菜生产基础数据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填报瓜菜生产信息报表,并每月按时利用“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常年蔬菜基地种植情况核查工作。
(二)县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要加强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县供销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瓜菜保供稳价工作。
(四)各镇、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组织采收,同时配合好县发改部门做好蔬菜存储、确保供应等工作。
(五)享受县财政资金补贴的种植户、合作社、农业企业可以按市场价格优先提供瓜菜给屯昌县兴屯菜篮子农贸有限公司,以保障我县瓜菜保供稳价工作。
附件1
屯昌县2023年瓜菜种植补贴申请审批表(农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种植地点 :
申请农户姓名 | 农户签字并按手印 | ||
农户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申报面积(亩) | 种植品种 | 注意:苦瓜单独填表 | |
初种时间及收获时间 | 产量(公斤) | ||
销售地点(市场) | |||
核定面积(亩) | 核定补贴金额(元) | ||
农户账号(社保卡) | |||
村(居)委会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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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业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镇政府 审批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3.镇政府会议通过纪要和公示相片,与申报表共同存档。 4.提供农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种植地点的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可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或土地租赁证明复印件作为附件。 5.此表一式叁份,村(居)委会、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政府各壹份。 |
附件2
屯昌县2023年瓜菜种植补贴申请审批表(合作社、企业)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种植地点 :
申请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
申报面积(亩) | 种植品种 | 注意:每个品种填一张表 | |
初种时间及收获时间 | 产量(公斤) | ||
销售地点(市场) | |||
核定面积(亩) | 核定补贴金额(元) | ||
银行账户信息 | |||
村(居)委会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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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业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镇政府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3.此表一式叁份,村(居)委会、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政府各一份。 |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