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开展诉讼案件代理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00821588-2/2026-00152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1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4日 时效性: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开展诉讼案件代理工作的公告
根据我中心工作需要,近期计划开展法律诉讼工作,现需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诚邀符合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按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前来报名。
一、案件概况
(一)六个电缆沟项目结算存在虚增工程量,多计造价(涉及标的额约337.343万元)。
(二)相关工作内容:开展法律纠纷诉讼工作包括一审、二审(如有)、执行等。
(三)案件情况说明:六个项目结算完成后发现存在虚增工程量、多计造价情况,需追回多计的工程款。
(四)费用:根据《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收费标准。
二、选聘要求
(一)投标人需具有独立从事法律代理事务资格且有相应的法律从业资质。指派执业经验丰富、同类案件胜诉案例充足的律师全程承办本案;
(二)投标人近3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投标行为;近3年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需提供材料
报名资料要求(以下资料核原件、留存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须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报名存档)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2)律所介绍、业绩、团队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
(3)近3年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声明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材料
(4)报价函(按本公告附件“报价函”进行报价,单独密封)
五、评选方法
(一)取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低(若出现同一报价的取资质、人员等综合实力较好的)单位作为本次中标单位。
(二)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时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由我中心另行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期限,待报名达到3家及以上单位时再开展评选工作。
六、报名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
(二)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180号县发改委办公楼)
七、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4日至8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17700979808
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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