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推荐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索引号:00821574-3/2024-00036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屯昌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时效性: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琼法办发〔2024〕4号)要求,中共屯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3月25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和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屯法办发〔2024〕4号)。截至3月28日,全县共19个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报送了推荐通报表扬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根据海南省通报表扬名额分配和自下而上推荐的原则,我县共有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先进个人分配名额1名;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先进单位分配名额2个;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先进个人分配名额3名。中共屯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综合各单位平时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中期全省、全县评估的基础上,推荐我县通报表扬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先进个人1名
覃宝楼 海南省屯昌县司法局法宣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
二、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先进单位2个,先进个人3名
(一)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先进单位2个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屯昌县教育局
(二)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先进个人3人
曹树旗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 晖 屯昌县公安一级警员
张 宁 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各界监督,现将以上拟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8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67812259
中共屯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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