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遴选建立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核心示范区实施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2023-00089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7日 时效性:

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

关于遴选建立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核心示范区实施单位的公告


根据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屯昌县2023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农字〔202329号)文件要求,安排22万元用于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核心示范区,组装新品种新技术,打造水稻组织化生产屯昌样板。由县农技农机中心委托科研院所负责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建立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核心示范区项目

二、参与方式:询价

三、项目内容: 建立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核心示范区 100亩,示范水稻高产优质品种,集成优化机械插秧,精准施肥施药和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打造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水稻组织化生产屯昌样板。

四、报价不高于22万元。

五、报价人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四)从事相关试验工作的科研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本项目不接受科研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报价文件递交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以密封提交形式于2023524日下午17:30前提交到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二)报价文件一式壹份,内容不得更改。报价文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报价函。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四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389867298



                                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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