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以来,屯昌县城镇常住居民财产净收入逐年增加,增速加快,2018年成为增收第二动力。2018年屯昌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比重达到9.0%,同比增长21.5%,对收入贡献率达到22%,在四大项收入中居于第二位。主要原因有:
一是外来务工人员增加,住房出租增多,房价上涨推高房屋租金上涨,出租房屋收入增多;
二是经济稳中向好,居民家庭经营主体增加,租用铺面需求增多,铺面租金稳中有升。
三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实,城镇居民合伙创业增多,红利收入增加。
四是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提高,城镇居民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购买储蓄性保险增多,这方面的收入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