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屯昌县农村常住居民四大项收入比重呈呈现“三升一降”,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比重分别为31.8%、0.4%和29.1%,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0.2、0.2和0.1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比重为38.7%,比上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比重调整达到1.1 :1.3 :1.0的比例,比重逐渐趋近。
一是工资性收入比重逐年提高。2014-2018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比重从29.4%提高到31.8%,提高了2.4个百分点。主要是2014年以来橡胶价格持续低迷、农村种养结构调整以及城镇化加速的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本地非农务工、外出务工人数增多,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二是经营净收入比重逐年下降。2014-2018年,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比重从43.3%下降到38.7%,下降了4.6个百分点。主要是经营净收入仍以传统农业为主,而传统农业受天气、销路等影响较大,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橡胶价格持续低迷、生猪价格周期性调整以及槟榔和冬季瓜菜价格的大幅波动,影响了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增速。
三是转移净收入逐年提高。2014-2018年,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比重从27.1%提高到29.1%,提高了2个百分点。主要是党中央国务院把脱贫攻坚列入三大攻坚战,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扶贫物资大幅增加,农村低保、养老金不断提高,惠农补贴标准也不断提高,转移净收入增速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