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季度,屯昌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推进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落实,稳经济政策效果持续显现,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居民生活不断改善。
一、一季度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2024年一季度,屯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68元(以下简称“居民收入”),同比增长5.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6位。分城乡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收入比由上年的1.97缩小至1.94。从收入结构看,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稳中有升,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小幅上涨。(详见表1)
表1 2024年一季度屯昌城镇居民收入结构情况表
指标名称 | 2024年 一季度 (元) | 2023年 一季度 (元) | 增量 (元) | 同比 增长 (%) | 构成 (%) | 贡献率 (%)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10368 | 9856 | 512 | 5.2 | 100 | 100 |
一、工资性收入 | 5525 | 5078 | 447 | 8.8 | 53.3 | 87.3 |
二、经营净收入 | 1784 | 1779 | 5 | 0.3 | 17.2 | 1.0 |
三、财产净收入 | 959 | 928 | 31 | 3.3 | 9.2 | 6.1 |
四、转移净收入 | 2100 | 2071 | 29 | 1.4 | 20.3 | 5.7 |
二、城镇居民四大项收入增长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占比最大,继续发挥“压舱石”作用
一季度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5525元,同比增长8.8%,占居民收入的比重为53.3%,在四大项收入中占比最大。主要原因:一是就业形势稳定向好。多措并举稳定就业,积极推动低收入家庭、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持续推进就业工作扩容提质,兜牢民生底线,整体就业形势向好。二是政策性增资落实发放。及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加1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比增加1.4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稳步提高。从2023年3月份起自贸港建设津贴按月发放和绩效的70%平摊到每月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也随之提高。屯昌县财政局数据显示,一季度财政统发工资拉动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
(二)经营净收入增幅放缓
一季度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1784元,同比增长0.3%,占居民收入的比重为17.2%。主要得益于:一是旅游业有效带动经营收入增长。节日效应、旅游旺季等因素叠加,省内外游客增多,屯昌县旅文局数据显示,一季度累计接待过夜游客16.8万人次,同比增长24.0%,累计实现过夜旅游收入31376万元,同比增长31.7%。二是夜间经济发展,促进经营净收入增长。夜间经济发展促进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娱乐业等行业经营收入增长。屯昌县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城镇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86亿元,同比增长1.3%。
(三)转移净收入小幅增长
一季度屯昌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2100元,同比增长1.4%。增收主要原因:一是居民养老金、离退休金标准再次上调,居民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总额稳步增长。屯昌县社保局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全县退休工资同比增长11.0%。二是居民医疗报销费用增加。2024年起海南各级医保部门规范“双通道”零售药店准入程序,进一步提升“双通道”零售药店的覆盖率,确保谈判药品在当地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或“双通道”零售药店供应,并能正常报销,极大便利了居民看病报销。屯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数据显示,一季度城乡居民医疗报销费同比增长10.0%。
(四)收入来源趋于多样化,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
一季度屯昌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959元,同比增长3.3%。主要原因:一是候鸟人群增加,租房需求增多,促进居民租金收入增长。二是随着居民家庭物质财富持续积累,居民投资渠道拓宽,居民投资理财意识增强和存款余额保持稳定增长,带动居民红利和利息收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