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公示公告

关于遴选司法鉴定机构对生态破坏行为致农用地损害进行司法鉴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02 16:00 【字体: 小   中   大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遴选具有农用地破坏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开展徐某某非法占地案、海南某公司非法占地案致农用地损害司法鉴定工作,资质符合的机构可在公告时间内报名,最终选定机构将按照资质、报价和信誉评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项目名称徐某某非法占地案、海南某公司非法占地案破坏农用地行为致农用地生态系统损害进行鉴定

三、项目内容

对委托鉴定的农用地进行勘测,对破坏程度及面积等工作进行详细调查,并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四、报名资格和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和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拟参加有资质的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拟参加有资质的机构需具备生态破坏行为致农用地损害司法鉴定许可证。

五、报名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有资质的机构,请于2025年93日至2025917日期间,报送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公司简介、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书、报价函件(表)、诚信档案、2024年以来主要业绩及服务承诺,并将以上材料送至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初审及登记。

2.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以上证书和材料进行原件审核,按程序上会讨论确定中选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

3.联系人:陈侦科,联系电话:13637545880。

4.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99号。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