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取水许可工作,我局拟开展屯昌县加乐潭水库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1、编制屯昌县加乐潭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2、复核屯昌县加乐潭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材料及数据。
二、工作时间要求:2025年3月20日前提交加乐潭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初稿,2023年3月25日前完成加乐潭水库水资源论证报批材料。
二、报价时间段: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5日。被询价的单位就承担屯昌县加乐潭水库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服务工作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最高限价为10万元(超过此价格视为无效)。(注: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费用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技术服务成果编制及印刷等费用,以及承担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会议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提交材料:①报价书包括项目申请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类似项目工作材料。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②工作方案内容包含技术服务目标、总体思路、重点任务、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等。
四、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⑤较为熟悉海南水利水务方面基本情况,承担过类似技术服务工作。
五、我局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评定,并结合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格、业务能力等确定承担单位。
六、其他要求:报价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询价采购人:屯昌县水务局
联系人:符冰 电话:67833032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屯昌县水务局三楼
屯昌县水务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