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由于我中心于2025年2月11日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关于屯昌县2025年度森林防火物资采购招标代理的报名公告内容有变误,现予以作废。请参与报价的单位于2月21日前将报价文件(未启封开封)领带回,逾期我中心将自行销毁。感谢各报价单位对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屯昌县林业事务中心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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