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按程序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11日将《屯昌县新兴镇“光伏+蔬菜”项目升压站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及用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用地场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与公众提出异议。
特此说明。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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