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按程序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2日将《〈屯昌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13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条件修改方案》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县融媒体中心和用地场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与公众提出异议。
特此说明。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5日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