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按程序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日将《〈屯昌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04-2地块用地性质修改必要性专题报告》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与公众提出异议。
特此说明。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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