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X2Hl201908130008)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00811580-7/2019-02110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年08月17日 文 号:屯府发〔2019〕51号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0日 时效性: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做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查处反馈工作的函》要求,现将2019年8月1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交办单》(受理编号为X2HI201908130008)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屯昌县中建农场中口村附近石场向中建农场28队后的河流排放洗砂水,每逢枯水季节,河流水体泛黄浑浊。沿中建农场28队向中建农场2队方向,在靠近二队水库大坝2公里左右的地方,可见破坏的山体,有大量洗砂泥流入河流,河流长期受到污染。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受理编号:X2HI201908130008。
接办时间:2019年8月14日上午。
办理时间:2019年8月14日下午。
包案领导:县政府副县长王宏向。
承办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坡心镇政府、坡心镇中建居配合。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该信访件诉求查处屯昌县中建农场中口村附近石场向中建农场28队后的河流排放洗砂水和河流水体泛黄浑浊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该信访件反映河流水体污染点位于屯昌县中建农场28队往中建农场2队方向,8月14日下午4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发现,在靠近河流一公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家名为东福的石场,经核实,该石场手续齐全,生产经营范围为砂石土的开采、销售等,目前属于正常生产状态。在石场未见洗砂设备,也未见排放洗砂水。在河流边存在非法偷采干砂情况,无当事人在现场,也没有看到洗砂设备。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2019年8月14日下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带队,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坡心镇政府、坡心镇中建居等单位负责人到屯昌县中建农场28队往中建农场2队方向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举报点河流水源清澈,未发现有洗砂水排放进入该河流,也未见山体有被破坏的迹象,但在河流边有一处河滩,存在偷采沙滩干砂的情况,现场没有发现洗砂设备。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一)存在非法偷采干砂问题。2019年8月14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河流边的沙滩面积进行测算,非法偷采干砂占地面积共365.95㎡,现场并未发现堆放的干砂。
(二)该举报件提到的“河流排放洗砂水,每逢枯水季节,河流水体泛黄浑浊,可见破坏的山体,有大量洗砂泥流入河流,河流长期受到污染”情况不属实。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一是安排日常巡查组,对该举报点进行重点监控,加强巡查监督力度;二是安排夜间突击行动小组,对该举报点采取夜间突击巡查方式,一经发现违法问题,即行立案严查。
八、问题解决情况
将非法偷采干砂现场列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巡查监控范围,严管严查,坚决打击违法破坏环境行为。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该信访件的查处情况将通过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