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D2HI201908030024)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00811580-7/2019-0210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年08月08日 文 号:屯府发〔2019〕47号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9日 时效性: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做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查处反馈工作的函》要求,现将2019年8月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交办单》(受理编号为D2Hl201908030024)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屯昌屯城镇吉安村阳光玻璃厂没有固定作业时间,作业时切割玻璃等工序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该玻璃厂无相关手续。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交办件所属批次:第21批次

受理编号:D2Hl201908030024

接办时间:201984上午。

办理时间:201984

包案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潘乙宁。

承办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屯城镇政府配合。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举报人要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屯昌屯城镇吉安村阳光玻璃厂没有固定作业时间,作业时切割玻璃等工序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该玻璃厂无相关手续”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屯昌屯城镇吉安村阳光玻璃加工点位于屯城镇吉安村内,于2011年4月租用宅基地并搭建铁皮场棚,占地250面积平方米,在居民区50米范围内,使用玻璃直线磨边机、磨角异形机等两台切割机器切割玻璃,用于加工铝合金门窗、茶几等家具。2011年4月该加工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2019年8月4日下午16:30,根据我县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专题会要求,受包案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潘乙宁委托,县政府陈鹏程、王宏向副县长带领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屯城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到该加工点进行调查核实。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一)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属于“散乱污”加工点。

屯昌屯城镇吉安村阳光玻璃加工点位于屯城镇吉安村内,该村属于县城规划建成区,现状为居民点。该玻璃加工点于2011年4月租用宅基地并搭建铁皮场棚,占地250面积平方米,位于居民区内,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多规合一”要求和产业布局规划,属于“散乱污”加工点。

(二)未安装噪声防护措施。

该加工点使用玻璃直线磨边机、磨角异形机等两台切割机器切割玻璃,用于加工铝合金门窗、茶几等家具,但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的规定安装切割玻璃间等噪声防护设施,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核查组已责令该加工点负责人自行拆除玻璃切割机器,主动自行搬迁。由于该加工点不符合“多规合一”要求和产业布局规划,根据《屯昌县治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属于“散乱污”加工点,为避免作业造成环境影响,县生态环境局约谈该玻璃加工点负责人,该负责人2019年8月8上午自行拆除玻璃切割机器,预计8月9日全部拆除完毕并承诺另行选址搬迁,原租用房子改为仓库用房。

八、问题解决情况

通过核查组到加工点现场检查并与加工点负责人进行沟通,该加工点已停产并承诺主动进行搬迁。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该信访件的查处情况将通过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1988

(此件主动公开)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电脑版|手机版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