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城镇及建制村通“微公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11580-7/2019-01641 分 类:交通、工业 发文机关:屯昌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年02月22日 文 号:屯府办函〔2019〕27号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2日 时效性: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经十五届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屯昌县城镇及建制村通“微公交”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屯昌县城镇及建制村通“微公交”项目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发展“四好农村公路”作出重要指示,在充分肯定农村公路建设成绩的同时,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因此,为加快改善我县农村客运通行条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实现我县建制村100%通客车目标,结合我县农村道路客运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扶持政策,解决老百姓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问题,不断完善农村客运网络,通过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互动等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乡村交通基础设施,优化乡村公共交通运营结构,加快建立起与乡村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
我县有104个行政村,目前有74个行政村已通客车,按照中央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工作要求,在2019年底建制村通客车率要达到100%。2019年底,我县农村公路六大工程中的窄路面拓宽基本完工,104个行政村道路通行条件基本解决,但部分行政村仍存在地处偏远及客流量较少的情况,农村客运班线开通运营较困难。根据我县农村道路情况和农村居民出行的特点综合考虑,以人口较为集中的村镇街道、市场、汽车站为中心,通过开通城镇及建制村“微公交”,解决农村居民从村到镇的出行难题,最大程度方便农村人口出行,实现与县际、农村班线的有效衔接、相互补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村镇投放运营开通“纯电动微型公交车”,实现建制村通100%通客车的目标。
二、建制村通“微公交”经营权授予
城镇及建制村通“微公交”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为具有经营资质的客运企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严格审查申请企业的经营资质,并根据审查结果授予建制村通“微公交”经营权,由运营企业购置车辆、配套建设充电场站、调度中心、维修等服务设施。
三、运营模式
(一)公司化经营。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投入车辆由运营企业统一采购、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标识。
(二)经营方式。
由运营企业科学制定经营方式。
(三)行驶区域及载客模式。
根据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因时、因地制宜地采取定线或电话、网络预约及城镇巡游等多种运营方式,开展镇域循环运营,覆盖乡镇所有建制村。运营企业负责建立信息化监控系统和智能调度系统,确保规范运营。
四、“微公交”投放数量
根据项目调研情况,以城镇和各行政村为试点区域,2019年计划先行投放40辆“纯电动微型公交车”运营,后期根据运营情况,逐步加大车辆投入,完成覆盖整个屯昌县的所有行政村的通车任务。
试运营期间,40辆“纯电动微型公交车”分别拟投放在八个乡镇运营,其中屯城镇12辆、坡心镇3辆、南吕镇3辆、枫木镇4辆、西昌镇4辆、乌坡镇4辆、新兴镇5辆、南坤镇5辆,根据各地群众出行需求可适当调整车辆安排或增加运力。
五、拟投放车型
根据建制村通“微公交”的经营特点,计划投入性能可靠、经济实用的纯电动汽车。
六、经营期限及票价设定
(一)经营期限。
建制村通“微型公交车”经营期限为8年。
(二)票价设定。
“微型纯电动公交车”的票价按一票制:城镇建成区内3元/人,超出城镇建成区每公里增加1元,上门接乘每公里0.5元(空跑费);村到村、村到镇或镇到镇每公里1元。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财政补贴长效机制。2019年4月至7月为项目试运营期,试运营期内,县财政对“微公交”项目进行补贴:屯城镇行政区域内的每辆车2000元/月,其他7个乡镇行政区域内每辆车3000元/月。为保障“微公交”项目得到推广应用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微公交”开得通、营得住,在试运营期满后,由县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微公交”项目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报县政府议定后确定后期的财政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机制,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职责落实好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微公交”车辆和驾驶员加强安全监管;各镇政府要建立“路长制”,由专人落实属地监管协调责任,加强客运班线农村道路的管养和沿线村庄群众的安全教育工作力度;经营企业要负起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建制村“微公交”运行安全。
(三)开通“微公交”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民生工程,对完善村镇交通、方便群众出行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解决“微公交”运营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启动运营。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宣传部和县电视台配合经营企业做好“微公交”宣传,引导农村居民将“微公交”作为重要的出行交通工具,努力提高建制村“微公交”车辆乘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