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屯城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双拥路48号;邮编:571600;电话:67812580)。
一、概述
2015年度,屯城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以镇长王廉萍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绥文为副组长,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建立屯城镇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公开程序。截至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15年11月30日,通过屯昌县党政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计划生育9条,农林牧渔3条,安全生产4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3条,交通2条,财务公开3条,民政服务7条,司法1条,教育2条,国土1条,政务公开2条,国防1条,住房保障1条;通过公开栏每季度按时做好党务、政务、财务“三务”公开;其他临时需公开内容如:危房改造、低保申请、廉租房公示等皆及时张贴公示、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1月1 日至2015年11月30日,我镇信息意见箱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接到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四)申请行政复议情况。2015年1月1 日至2015年11月30日,我镇共处理申请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土地纠纷2件、宅基地纠纷1件。
三、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一)健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屯城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务公开专项工作监督小组,由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大信息公开内容保障。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类的信息外,如实及时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建设、财政执行、人事管理、民生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三是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严格审查制度。一是由主要领导严格把关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严格执行保密问责。三是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我镇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干部职工对国家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个别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将从一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三)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