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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5年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预算公开(本级)

索引号:00821577-8/2025-00009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5日 时效性:

  

第一部分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政策规定和发展规划,研究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建设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县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六)指导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七)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八)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九)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全县城市设计、风貌管理工作。

(十)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的贯彻实施,以及工程造价计价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工作。

(十二)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

(十三)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含复审和复验)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5.7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592.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592.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592.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9.8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5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2.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万元,主要是项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60.87万元,占28.35%;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52万元,占5.99%;卫生健康(类)支出34.98万元,占5.90%;城乡社区(类)支出249.80万元,占42.1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72.54万元,占4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69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4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9.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54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减少,经费减少。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72.54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0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增加,经费增多。

三、关于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77.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补助;

公用经费1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五、关于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

六、关于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等。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185.70万元。

七、关于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592.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592.8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0万元,主要是业务量增加。

八、关于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59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35万元,占46.78%;项目支出315.50万元,占53.2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53.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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