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南坤镇少数民族2026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引号:/2026-00240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1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9日 时效性:关于南坤镇少数民族2026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屯昌县南坤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南坤镇少数民族2026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南坤镇少数民族2026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南坤镇少数民族2026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605-469022-04-01-288788)的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方案可作为下阶段设计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地址:屯昌县南坤镇山塘村、米坡村、牛坡园、加总村。
三、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第一子项目山塘村委会
新建道路长2683m、道路修复86.9㎡、硬化351㎡,巷路55.6米,挡土墙73m、矮墙挡墙(h=0.6m)15m,排水沟26.5m。
2.第二子项目加总村委会
新建道路98.126m,道路修复86.9㎡,片石护底120m,挡土墙104m,硬化2325.90㎡,板排水沟(400×400)75m。
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挡土墙工程、排水沟工程及涵洞工程等内容。
四、按2026年5月价格水平,核定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399.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48.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15万元,预备费19.01万元。
资金来源:屯昌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深化工程设计方案。结合功能定位与使用需求,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增加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同时,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开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南坤镇少数民族2026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中各项承诺,非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超过本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概算。
七、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等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附件:1.项目投资汇总对比表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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