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00821540-1/2021-00001 分 类:总结公报/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屯昌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说明事项等五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信息联络员,及时报送发布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健全机制,规范公开行为。一是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梳理工作,按照县法制办的要求,对统计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办法。
(三)发挥作用,充实板块内容。充分发挥统计局信息公开作用。一是重点加强统计局信息公开板块的运维,确保正常运行。二是不断充实板块内容;三是及时公开、更新相关信息。
(四)加强平台建设,着力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大公开力度。为了方便公众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我局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编制了《屯昌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屯昌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统一在县政府规定的信息公开平台—屯昌县党政网上统一发布。
二是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在局办公区制作政务公开栏,公开局职能和办事程序。
三是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为公众提供统计数据信息,适时将统计数据信息在网上公布,保证网上信息的更新、准确和充实,方便人民群众的查询。
四是通过海南省统计局内网和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时发布全局各种工作信息、政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等。
五是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的信函、电话、传真申请服务。
2020年度我局注重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围绕统计主业,加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人口普查条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政策宣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把群众关注度高的业务性数据资料文件、重大决定等事项,及时在政府公共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减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既方便了群众,也降低了行政成本,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度,本局全年累计向社会发布信息40多条。2020年印发纸质的《统计季报》4期,《统计参阅》18期,编印发行了《屯昌县统计年鉴—2020》等统计刊物。为及时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状况,还通过省统计局内部信息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20年在屯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统计分析20多条、统计季报4期、统计公报1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1期,统计年鉴1期。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屯昌县统计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统计年鉴、统计季报、统计分析、统计工作动态等统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屯昌县政府网公开;二是通过召开经济分析会不定期公开;三是通过印发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工作动态等其他形式公开信息。
(六)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20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八)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依法及时清理、调整、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行政非许可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二)2020年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投拆。
(九)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定期开展干部培训会议,宣传解读新条例,加强干部的公开意识和文章质量。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公开审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9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老百姓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更高,涉及公开的信息面更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难度也逐渐加大。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内部信息公开不及时。由于2020是人口普查年份,统计业务工作较为繁忙,加上我局信息员均为兼职,在这种情况下,容易疏忽对政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2.信息公开方式不够优。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方面存在不足,与社会各界和老百姓对信息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3.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主要是对全体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存在不足,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方面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努力深化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与机制,着重破解公开工作中的难点,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加大网上公开的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是加大我局信息公开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探讨,进一步拓宽公开面,处理好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与老百姓需求信息之间的矛盾,在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尽量满足老百姓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是进一步搞好内部业务培训,扩大受训面。与此同时,积极组织到兄弟单位参观见学,把兄弟单位好的做法转变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屯昌县统计局办公室(屯昌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6781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