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局认真编写了本部门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通过屯昌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屯昌县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发布,联系电话:67812708。
一、概述
2012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县政府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畅通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岗位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才资料,办公室统一收集材料,报领导审核后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2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其中,概况信息10条,占总体比例为10%;相关规定及保障机制5条,占总体比例为5%;文件类25条,占总体比例为25.2%;公示公告21条,占总体比例的21.2%;办事指南27条,占总体比例的27.3%;党务公开8条,占总体比例的8%,工作动态和联系方式3条,占总体比例的3%。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2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信息量不够。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量,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提高主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和掌握各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