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 2026年科学用药施肥增效项目有机肥替代和水肥一体技术示范 基地遴选公告
索引号:/2026-00121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1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9日 时效性: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
2026年科学用药施肥增效项目有机肥替代和水肥一体技术示范
基地遴选公告
为了做好2026年科学用药施肥增效项目工作,推广科学用药施肥增效技术。根据《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屯昌县 2026 年科学用药施肥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农函〔2026〕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有机肥替代和水肥一体技术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屯昌县辖区内种植热带水果或热带经济作物的生产基地,基地主体包含企业、合作社、村集体或个人。
二、遴选程序
1.种植基地在规定期限内向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实基地种植情况并做意见。
3.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单位班子会议讨论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技术示范基地。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要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证明,种植规定示范作物并正常开展生产管理。
2.基地所处位置交通便利,有利于技术的辐射推广。
3、基地种植面积有一定规模,100亩以上优先。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基地要配合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做好有机肥替代和水肥一体技术推广。
2.示范基地对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提供的物资只能用于示范基地内技术示范使用。
3.示范基地根据实际情况共同投入共同示范推广技术。
4.示范基地要配合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做好农事记录、收集工作相片等材料。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部分农资补贴。
六、申请基地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种植基地主体为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主体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手印。
3.种植基地土地使用经营权相关证明。
七、申报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止。
申报材料报送至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大厦四楼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420室。
联系人:程森 13907517608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科学用药施肥增效项目有机肥替代和水肥一体技术示范基地申请表
附件:
2026年科学用药施肥增效项目技术示范基地申请表
基地名称 | |||
基地地址 | |||
种植作物 | 种植面积(亩) | ||
基地法人 | 电话 | ||
基地联系人 | 电话 | ||
示范技术 | ( )有机肥替代化肥 ( )水肥一体化 | ||
申请单位(自然人)意见 |
签字: 盖章(或手印): 年 月 日 | ||
镇农业服务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大厦四楼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4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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