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 关于遴选承担《屯昌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机构询价公告
索引号:/2025-00195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0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8日 时效性: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
关于遴选承担《屯昌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机构询价公告
我中心拟开展《屯昌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根据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屯昌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屯农函[2025]26号),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支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结合我县实际,我中心根据项目需求遴选第三方机构配合开展工作。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
二、报价时间段: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2日。被询价的单位就承担屯昌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向我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最高限价为49万元(超过此价格视为无效)。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我中心以资质、服务、专业水平等综合考评和最低报价为中标单位。
三、报价人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四)承担过类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优先考虑。
四、报价文件递交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以密封提交形式于2025年7月12日17时30分前提交到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二)报价文件一式壹份,内容不得更改。报价文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三)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需对公账户)、资质证书(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报价函。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4.电子版。需提供一份电子版本,以备案。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四楼
联系人:盘女士 联系电话:13876641163
六、《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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