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地块注销公告
索引号:/2023-00275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时效性: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地块注销公告
屯昌县新兴镇新兴村委会岭仔上村村民王荫福(身份证号码:4600**********2412)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屯昌县农地承包权(2018)第103292号(证件编号:469022101001160016J)中“加银岭”地块(地块编码:4690221010011600207)面积为34.44亩,于2001年办理了林权证(有效期20年),在林权证有效期内,于2015-2016年我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更新换发工作时,又再次测量,并将该地块重复确权登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第十七条规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承包耕地的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承包林地的承包方颁发林权证......”。
综上所述,屯昌县农地承包权(2018)第103292号(证件编号:469022101001160016J)对“加银岭”地块(地块编码:4690221010011600207)进行经营权确权登记,属于对同一地块权利重复登记,且不符合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第十七条规定,应予以撤销并重新核发证件。
现将注销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6日(共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反馈,联系电话:0898-67813100,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三楼。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