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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5年屯昌县民政局部门预算

索引号:00821572-7/2025-00009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屯昌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1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8日 时效性:




2025年屯昌县民政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屯昌县民政局是屯昌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主管全县民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

(一)贯彻落实党的、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工作政策规定和发展规划,研究推进民政工作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四)统筹本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指导本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 更名 和地名 标志的设置及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八) 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 推进殡葬改革。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县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 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 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联系屯昌县慈善总会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 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屯昌县民政局是县级财政部门拨款独立核算正科级单位,下辖管理两个未独立核算屯昌县殡葬管理所和屯昌县民政事务中心的单位。

第二部分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  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一、关于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57.2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1657.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501.10万元、上年结转58.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49.00万元、上年结转48.98万元;支出总计11657.24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30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0.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0万元、其他支出97.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8.1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50.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22.09万元,主要是困难群众救助人数减少;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13万元,比上年增加107.13万元,主要是一些项目完成竣工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302.00万元,1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0.64万元,占86.82%;卫生健康支出45.66万元,占0.39%;住房保障支出32.80万元,占0.28%;其他支出97.98万元,0.84%债务还本支出,58.16,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2025预算数130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02.00万元,主要是老龄工作职能移交。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预算数315.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待遇的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项)2025预算数260.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89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预算数37.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7万元,主要是社保缴费调整,社保缴费提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预算数18.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万元,主要是社保缴费调整,社保缴费提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预算数1.32万元,上年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主要是现有遗属人员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5预算数为546.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2.40万元,主要是服务对象人员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5预算数为888.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6.59万元,主要是服务对象人员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5预算数为106.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6.71万元,主要是职能扩展,服务对象人员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5预算数1635.91万元,上年预算数增加299.95万元,主要补助对象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3.39万元,主要是补助对象人数减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775.43万元,上年预算数减少2517.43万元,主要是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人数减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50.00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0万元,主要是受救助对象人员增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5预算数2024.40万元,比上年增加345.51万元,主要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待遇提高。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5年预算数3.60万元,上年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主要补助对象的减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1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调出减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0.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9万元,主要是缴费标准提高。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2.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4万元,主要是职工公积金提取基数调整,缴存标准提高

21.债务还本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项)58.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16万元,主要是一些建设项目支出

三、关于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51.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9.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因公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年预算增加66.66%,今年计划832

(二)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2.39万元,主要是建设项目的减少;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8.98万元,主要是上年建设项目的结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为49万元,上年结转48.98万元。为其他支出(类)支出97.98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数为97.98万元。其中:

1.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发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95.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3.41万元,主要是建设项目建设已竣工结算。

六、关于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屯昌县民政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12196.37万元。

七、关于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12196.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0.00万元,占0.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01.10万元,占94.30%;政府性基金收入49.00万元,占0.4%;其他收入466.26万元,占3.0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3.35万元,主要是经费的压减和建设项目已完成决算

八、关于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219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17万元,占3.70%;项目支出11745.20万元,占96.3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3.35万元,主要是经费的压减和建设项目已完成决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屯昌县民政局(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屯昌县民政局(部门)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屯昌县民政局(部门)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本单位公务应急公务用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屯昌县民政局(部门)3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2098.50万元、政府性基金97.9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屯昌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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