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教育局 屯昌县气象局关于印发《屯昌县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停课工作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00821571-9/2025-00239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屯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1日 文 号:屯教安〔2025〕4号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1日 时效性: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停课指导意见〉的通知》(琼教规〔2025〕6 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的防御能力,确保全体师生命安全。现将《屯昌县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停课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屯昌县教育局                      屯昌县气象局

                                              2025年6月11日


屯昌县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停课工作机制

一、总则

(一)制定依据

为高效应对屯昌县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规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的停课安排及安全防范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停课指导意见》海南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关于落实台风暴雨预警信号自动停课机制的通知》(气减函〔2025〕15号)和《屯昌县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等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二)适用范围

气象发布台风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橙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两类极端天气对应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的停课安排及安全防范工作,但不适用于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的国、省和县的统一考试安排。

二、工作原则

实行预警信号分级、自动停课触发、弹性管理及全链条协同合作。

遵循即时停课、‌即时管控、‌即时避险工作原则。

三、信息联动

(一)短信通知机制。县教育局每年3月前收集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信息及时汇总至县气象局和县应急管理局气象在汛前完成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人信息录入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12379)当本县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气象应第一时间向相关责任人发送手机短信。(相关人员变动的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备)

(二)电话“叫应”机制。县气象局、县教育局建立高级别预警叫应机制。当发布台风黄色、橙色、红色及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启动电话“叫应”机制,气象电话告知教育局应急责任人、值班室,县教育同步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受影响区域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通知下辖完全小学、教学点和分园等,所有通知必须按照“呼叫-回应”收到回复为止。

(三)信息共享机制。教育、气象、应急管理局、公安交警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交通局以及各镇政府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共享预警信息、停课安排、学校内部和周边现有地质灾害点、易积水路段等风险隐患点,动态更新并及时向学校、幼儿园家长和学生告知。

、台风暴雨停课机制启动条件

(一)台风预警信号停课机制

停课:当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受影响区域的幼儿园停课;当发布台风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停课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学段参考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条件执行。停课安排应对措施详见下表。

预警信号

发出时间

应对措施

台风黄色

当天6:30前

上学前

◇全县幼儿园停课。

6:30-放学前

◇未离家上学的幼儿留在家中。

◇上学途中的幼儿,由家长在安全情况下带回。

◇已在园的幼儿,由幼儿园与家长协商沟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接回,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家长接回幼儿。在全部幼儿返回家中之前,幼儿园继续开放,并负责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和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幼儿园要妥善安排幼儿到安全场所避险。

台风橙色

台风橙色

当天6:30前

(上学前)

◇全县幼儿园继续停课,其他类型学校停课。

6:30-8:00(上学途中)

◇未离家上学的学生留在家中。

◇上学途中的学生在安全的情况下尽快回家,如遇到危险路况,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待危险排除后再回家。

◇已到校的中小学生,由学校通知家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接回。学校和家庭之间路况存在安全风险的,或家长无法及时到学校接回的,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做好暂时留校的走读学生及寄宿制学生的安全保障。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要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8:00-12:00(在校时段)

◇在校的中小学生由学校通知家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接回。学校和家庭之间路况存在安全风险,或家长因故无法及时接回的,学生可暂时留在学校,由学校负责保护其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做好暂时留校的走读学生及寄宿制学生的安全保障。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要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12:00-14:30(午休时段)

◇未离家上学的学生留在家中。

◇已到校的中小学生,由学校通知家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接回。学校和家庭之间路况存在安全风险的,或家长因故无法及时接回的,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要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14:30后

(在校时段)

◇中小学校通知家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接回。学校和家庭之间路况存在安全风险的,或家长因故无法及时接回的,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要安排学生到安全场        避险。

台风红色

任何时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停课,学校做好留校学生的各类安全保障。

复课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县气象局解除相应停课级别预警信号后,且在学校水、电、通讯、道路畅通的前提下,结合其他安全保障条件科学制定复课方案并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备。县教育局负责及时将停复课情况报省教育厅安全处备案。

(二)暴雨预警信号停课机制

停课:县气象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学校(幼儿园)和家长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气象、教育和属地镇政府等部门研判,灵活安排学生在校、离校和返校,学校负责通过家长群或其他方式将预警信息、停课安排、学校内部和周边现有地质灾害点及风险隐患点分布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和学生。当县气象发布暴雨色预警信号时,受影响区域的学校(幼儿园)自动停课,学校负责通过家长群或其他方式将预警信息、停课安排、学校内部和周边现有地质灾害点及风险隐患点分布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和学生。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安排和应对措施详见下表。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出时间

应对措施

当天6:30前

(上学前)

◇受影响区域的中小学上午停课幼儿园停课一天。(如下午上课之前,预警信号未解除,则下午继续停课)

◇学校应通过家长群或其他方式将预警信息、学校内部和周边现有地质灾害点及风险隐患点分布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和学生。

6:30-8:00

(上学途中)

◇受影响区域的中小学上午停课幼儿园停课一天。(如下午上课之前,预警信号未解除,则下午继续停课)

◇学校应通过家长群或其他方式将预警信息、学校内部和周边现有地质灾害点及风险隐患点分布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和学生。

◇未离家上学的学生留在家中;上学途中的学生在安全情况下尽快回家,如遇到危险路况,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待危险排除后再回家;已到校的中小学生,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安全,待学校和家庭之间路况安全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尽快接回。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做好暂时留校的走读学生及寄宿制学生的安全保障。中午视道路安全情况通知复课。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要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8:00-12:00

(在校时段)

◇受影响区域的学校幼儿园继续上课,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安全,留意最新预警信号,视道路安全情况通知放学时间。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要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12:00-14:30

(午休时段)

◇受影响区域的所有学校下午停课。

◇未离家上学的学生留在家中已到校的中小学生,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安全,待学校和家庭之间路况安全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尽快接回。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做好暂时留校的走读学生及寄宿制学生的安全保障。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要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14:30-18;00

(在校时段)

◇受影响区域的所有学校继续上课,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安全,留意最新预警信号,视道路安全情况通知放学时间。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要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18:00-晚修前

◇受影响区域中小学晚修停课。

◇未离家上学的学生留在家中已到校的中小学生,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安全,待学校和家庭之间路况安全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尽快接回。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做好暂时留校的走读学生及寄宿制学生的安全保障。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要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晚修时段

◇受影响区域中小学继续上课,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安全,留意最新预警信号,视道路安全情况通知放学时间。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要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复课: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在县气象局解除相应停课级别预警信号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复课并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备。县教育局负责及时将停复课情况报省教育厅安全处备案。

五、应急保障和责任追究

(一)应急保障

1.物资储备。各学校提前储备应急照明、救生工具、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定期检查维护。

2.安全排查预警发布前,学校对校舍、围墙、排水系统等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二)责任追究

对未落实停课通知、信息迟报、漏报、应急处置不力等行为,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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