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普通高考考点区域的空域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的通告
索引号:00821571-9/2024-00072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屯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时效性:为保障2024年我县普通高考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6月7日-10日期间加强我县屯昌中学考点空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4年6月7日07时起至6月10日18时止,我县屯昌中学校园区域的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期间,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在禁飞期间,涉及小型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屯昌县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