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5年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预算

索引号:75438229-5/2025-00119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屯昌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09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9日 时效性:

2025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和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交通运输和交通战备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等。

(二)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配套措施,促进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

(三)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监督和预测全县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交通运输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维护交通运输生产的正常秩序。

(四) 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好客、货运输秩序,对公路、水路运输业、车辆市场准入、道路运力投放以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服务质量、运输纪律及运输票证等进行监督检查,调解运输纠纷等工作。

(五) 负责对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参与发动各乡镇组织实施全县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

(六) 负责监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规费的征收和使用。

(七) 负责全县公共交通的营运与协作和出租车的统一管理工作。

(八) 负责本县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兴办停车场站(点)等服务设施。

(九)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交通战备工作方针、原则和省交战办下达的指示。

(十) 负责编制交通网络计划、规划,对批准的战备项目要了解有关设计、审查、施工等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

(十一) 负责编制交通保障计划和平战保障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保障任务。

(十二) 负责完成国防动员委员会和省交战办赋予的其它工作。

(十三) 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对其发展规划、计划及开展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十四)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平时与战时交通运输保障力量队伍以及布置收集整理立卷战备资料工作。

(十五) 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十六) 负责已由省政府公布下放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

(十七) 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屯昌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第二部分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部分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年部门(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78.5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678.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782.17万元、上年结转2896.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4,678.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3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81.12,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年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2.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7.84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项目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6万元,占0.62%;卫生健康(类)支出20.9万元,占0.45%;交通运输支出2132.12万元,占45.57%;住房保障(类)支出15.29万元,占0.33%;债务还本支出2481.12万元,占53.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5年预算数为29.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3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增加

2. 卫生健康支出(类)2025年预算数为2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5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减少

3. 交通运输支出(类) 2025年预算数为2132.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70.7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5年预算数为15.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退休,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费用减少。

5.债务还本支出(类)2025年预算数为2481.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81.12万元,主要是由于新增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三、关于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1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2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14.6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00万元主要是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屯昌县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678.59万元。

七、关于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收入预算4,678.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96.43万元,占61.9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2.17万元,占38.0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44.2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

八、关于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支出预算4,67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88万元,占4.55%;项目支出4465.71万元,占95.4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44.26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项目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3年屯昌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6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屯昌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屯昌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屯昌县交通运输局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465.7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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