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5年度屯昌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000014349tc0000/2018-00255 分 类:公示公告/ 发文机关:屯昌县 成文日期:2016年02月2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县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现结合我局公安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屯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屯昌县兴业横路;邮编:571600;电话:67812345)。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办下发的《深入开展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精神,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主要特点是:组织机构健全,主动公开意识明显增强,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能够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实效。
为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符成辉任组长,局陈廷委政委、陈林海、梁碧洪、曾令革、徐雪华等副局长及纪委吴忠若书记担任副组长,局治安大队、交管大队、网警大队、国保大队及消防大队等警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均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照条例的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多次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相关工作,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在扎实推进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积极派员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
(二)设立公开平台,方便群众查阅。
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完善并更新了县党政网站上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使我局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与职能、领导分工、工作动态、联系方式、办事指南等)一一在平台中体现并主动公开。改版后的我局网站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受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公众了解公安信息提供便利,这将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下发的《深入开展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及时制订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主动公开制度及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适时对涉及公安治安、交管、网警、国保及消防等警种的15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其他1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主动公开。
(二)公开形式
“屯昌县党政网”是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了屯昌县公安局栏目,公众可以通过首页平台直接点击查阅我局政务主动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据统计:2015年我局网站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许多申请人均通过公开受理到公安各职能部门当面提交申请。
(二)不予公开信息事项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烟花爆竹燃放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等。
(三)咨询情况
2015年我局指挥中心110接警服务台共接受市民咨询公安政务信息7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3次,当面咨询接待59次,网上咨询0次。2015年我局政务网站访问量为0次。
四、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收费项目:首次、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9元,丢失损坏补办、过期失效重办迁移证、准迁证收取工本费每证6元,其他不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减免情况: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1宗:曾献贵吸毒案。曾献贵对屯昌县公安局做出的对其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决定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公安工作特殊加之保密性强,造成一些不予主动公开的公安信息在屯昌党政网上得到体现,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权益,经汇总,我局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一些警种及部门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性;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公安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各警种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公安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和掌握各类公安政务公开信息。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及时配备公安信息专职工作人员,并组织开展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骨干力量的培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效率。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公安日常工作中,我局将通过在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办实事中积极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查询方法、咨询方式,通过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来促进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附表
指 标 |
屯昌县公安局 |
数量 |
主动公开数 |
条 |
0 |
依申请公开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5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6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