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811580-7/2026-00008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8日 时效性: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编制,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推进信息主动公开。我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文件通知、公示公告等内容,定期更新今日屯昌、媒体看屯昌、部门动态、乡镇动态、优化营商环境等政务动态栏目。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81条,其中政务动态320条,文件信息61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秉持为民服务宗旨,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精准高效服务理念,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满足群众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同时,指导督促各镇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受理并处理申请7件,答复内容做到合法规范、准确严谨。2025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较好地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答复规范性和工作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真实、准确、权威。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对2005年至2025年期间制定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清理,对已过时效、已被新规取代或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对仍需继续执行但部分内容需调整的文件列入修订计划。更新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累计收录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

(四)优化平台建设。一是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新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专栏,不断完善专栏内容。二是对内容重复、更新不及时的“历史数据”等部分旧有栏目进行了归并或撤销,进一步精简界面、突出重点,2025年共撤销5个栏目。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依托第三方监测服务,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切实提升监管水平。

(五)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机制,严格执行每日巡检制度,第一时间发现并修正错链、别字、更新滞后等问题,保障发布信息准确、规范、及时。组织开展网站专项检查,针对栏目更新不及时、表述不准确、链接失效等常见问题,及时通知并限时整改。通过常态化监督与专项治理相结合,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33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1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1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1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以来,我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但对照更高标准和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与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各镇、县直单位工作的常态化监管与精准指导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政策解读的亲和力、传播力有待提升,形式可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办将着力改进: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压实公开责任,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二是健全日常监测与定期督查机制,加大对全县公开平台的检查力度,保障内容质量与运行安全;三是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创新运用图文、视频等多种方式,提升政策解读效果与公众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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