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屯昌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00811580-7/2024-00018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4日 文 号:屯府办〔2023〕20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4日 时效性: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屯昌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屯府办〔2023〕20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2〕13号)要求,经十六届县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拓宽标准供给渠道、强化标准实施效果,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屯昌品牌,助力屯昌乡村振兴,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政府与市场协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服务业为主向覆盖经济社会全领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外部牵拉为主向自我创新驱动转变;我县标准化的标准制定能力、实施效果、监管水平有较大提高,标准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作用明显加强,标准化服务和支撑自贸港建设的作用逐步显现。
——加快构建标准体系。引导我县建设关键领域建立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共同支撑的高质量建设标准体系。
——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抢抓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重大机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政务服务高效便捷、营商环境优化、便利贸易投资及通关、公共服务均等化、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城乡一体化及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推进中,加快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步伐,强化标准在打造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聚焦核心产业夯实发展基础。以标准为支撑,打造南药健康产业园,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高效农业示范基地、旅游休闲和康养园区等方面,积极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引导产业高起点高质量有序发展,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将原已建成的标准化试点项目全部打造为示范项目。到2035年,结构完善、充分适宜的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协同推进,且具有自贸港屯昌特色、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二、主要措施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1.以科技创新推动标准化水平提升。建立标准化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标准化联动机制,形成标准化制定、实施、组织实施标准的监督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组织建立涉及标准的科技成果测量和评价标准,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和应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步伐,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提升主导产业标准化水平
3.夯实产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通用标准应用和实施的力度,组织传统产业对标国家标准和其他地区先进标准,将相关标准按产业体系及其分类集中编目后组织实施,鼓励企业开展执行标准水平评价和提升产品标准水平行动;新兴产业在编制产业规划的同时,布局覆盖全产业链高水平技术标准的应用和研制,实现产业上下游及其与相关产业间的相互连通,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
4.建立覆盖农业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充分挖掘我县南药资源优势,标准化对主导产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构建从南药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贸易、研发创新、人才培养等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形成“一核两翼三新”发展战略。聚焦高效农业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对现行标准进行梳理、开展比对分析和系统评价,将屯昌县以屯昌黑猪、枫木苦瓜、屯昌黄鸡等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抓手,对农业全产业链实施系统治理,着力构建布局合理、指标科学、协调配套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在优势产品的集中区域,加大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用和实施力度,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提升农业产业效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5.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标准应用与实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实施的力度,引导和规范农业绿色发展,打造“山可近水可亲”的画里屯昌。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水环境综合治理、固废物利用及处理、全生物降解塑料等相关标准,发挥标准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6.建立健全绿色消费标准。围绕绿色产品、绿色生活、绿色公共机构等方面,强化标准化引领作用,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绿色标准体系,增加绿色产品标准供给,推动绿色餐饮、绿色旅游、绿色出行、绿色公共机构建设及评价等标准研制。推进快递绿色包装应用实施,开展快递绿色包装全链条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公众践行绿色消费。(责任单位: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省中部邮政管理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四)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7.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推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标准化体系,在商事登记、权力运行监督、行政审批改革、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电子政务工程、数字政府、营商环境等领域加强标准化建设,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利用标准化手段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推动行政管理与服务及社会治理标准的实施应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围绕征信、用信和评信等各环节制定实施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中心)
8.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围绕公共安全重点领域,加快应急管理、消防、社会安全等标准供给,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特种设备、消防、网络等领域标准研制,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医疗器械企业实施等公共安全重要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强化公共安全标准应用实施。研究构建应急管理标准体系,以国家标准为基本框架,对标全省各地及国家先进水平,针对应急管理过程所涉及的信息报送、监测预警、隐患排查、队伍建设、装备采购、物资储备等重点内容,为“大应急”管理提供基础保障。(责任单位: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9.巩固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用标准巩固拓展扶贫成果,强化美丽乡村建设国家相关标准的实施力度,按照标准给出的路径,遴选并凝练典型村镇的成熟经验,研制并实施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系列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五)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
10.推动政府标准统筹协调。切实发挥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在保基本方面的作用,建立统筹协同机制,衔接并兼顾经济社会发展中标准化对象所有相关方的诉求,做好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顶层设计,协调推进标准制定和应用实施工作,逐步形成全面覆盖保基本需求的标准网格,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引导团体标准加快发展。制定团体标准扩容行动计划,在强化标准化改革政策宣传、标准基础知识培训、竞争性标准需求引导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团体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开展企业标准提升行动。引导企业严格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公开,以标准支撑质量提升。以标准为依据建立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实施企业执行标准水平及实施标准保证能力评价。同时进一步推进企业对标达标提升。坚持服务屯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牢牢把握“以企业为主体、以比对为主线、以提升为目标、以服务为根本”四个关键,紧抓本地区主导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瞄准国内外先进标准,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推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提档升级。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探索建立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
13.强化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按照国家标准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推进标准与产业政策、地方性法规、指令性文件实施的衔接与配套,提升企业获取各级各类标准的便捷性,巩固、提升并推广政务服务、旅游服务、康养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效,加强对强制性标准实施的检查与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推动各级标准实施。(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14.强化标准化工作支撑能力建设。建立与各级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的联络机制,依托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开展各级各类标准研制;建立标准化专家库,吸纳县内外知名专家入库,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从以往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组织中,遴选一批专家对本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培育并鼓励发展标准化服务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
15.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促进科研工作与标准化工作融合,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快培养标准化人才,将标准化成果与职称业绩评价、技能提升评价相结合,推广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委人才局)
16.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推介标准化成果、展示标准化典型案例,扩大标准化宣传,深化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知识、促进标准化交流、提升标准化意识。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技术机构等作用,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形成全社会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
(七)工作保障
17.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建立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相关事宜,协调解决推进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按相关职能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18.加强政策支持。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贸港建设的需求,根据本文件的要求和分工,对接省厅(局)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或行动计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将标准化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计划、部署和推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事业。
19.加强评估考核。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及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一体考核。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通过自评估和外部评价,把相关结果作为部门履行标准化工作职责和取得成效的重要评估依据,定期评价标准化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提出改进措施。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