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821588-2/2020-00442 分 类:总结公报/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6年03月0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屯昌县昌盛路新县委大院;邮编:571600;邮箱:tcfg8609@163.com;电话:67818609)。
一、总体情况
2015年我委通过县政府网站,在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所规定的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新修订《条例》相关条款,本年度我委未制作发布相关规范性文件,通过我委政务公开栏、政府政务服务网和县政府网站发改委公开专栏发布行政许可事项4个、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个,发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0个,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总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4 | 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件,详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详见下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来,屯昌县发改委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愿望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股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沟通协调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三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规范。
2016年,我委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委政务信息进行梳理、检查,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教育监管、招生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完善公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