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粮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0014349tc0000/2018-00669 分 类:公示公告/ 发文机关:屯昌县 成文日期:2016年02月2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5日2015年,我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办通知精神以及海南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琼政务公开协办〔2016〕69号)要求,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和县政府办有关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屯昌县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屯昌县粮食局办公室,电话:0898-67812818,邮箱:wywy22。@126.com
一、基本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王绥方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好每一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搞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在年内组织的会议上多次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二、具体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重点公开内容:我局重点从单位职能、政策制度、行政许可事项、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总结计划等多个方面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1)通过“屯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或接受信息咨询。
(2)指定地点为:屯昌县粮食局办公室,公开时间为: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898-67812818。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需要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调整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确保公开时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并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四是严格落实保密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落实保密工作规定,严防出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