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我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索引号:00821588-2/2023-0020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5日 时效性: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我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海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琼发改规〔2022〕2号)、《关于加快建立完善海南省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琼价价管〔2014〕298号)和《关于持续深化城镇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23〕477号)的规定,我委拟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我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对我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听证,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21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和与定价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
(一)听证人的组成。
本次听证会设三名听证人,听证人包括县发改委负责人、县水务局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各一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组成。
1.县政府机关、人大、政协部门参加人。
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水务事务中心负责人及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一名;
2.经营者代表两名;
3.专家学者代表一名;
4.消费者代表10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自公告发布后10天内(2023年10月25日前)到县发改委报名,如报名人数超出规定名额,由县发改委以随机选取的办法产生消费者代表。如在规定时间内名额未满,县发改委可委托县水务局根据县城自来水管网的分布情况及消费类别确定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名额为5名,在听证会召开前以自愿到县发改委报名的方式,报满为止。根据规定,旁听人员不得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会程序的行为。
(四)新闻媒体参加人员
各新闻媒体由县发改委邀请参加或自愿报名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地反映意见;
(三)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五)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名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县发改委办公室报名。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地址:屯昌县城昌盛三路县委大院南侧县发改委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符雄 13976309581
李深 13976306976
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