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况、主动公开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3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屯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屯昌县委办公大楼一楼;邮编:571600;电话:67837865)。
一、概况
2016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主要特点是:组织机构健全,主动公开意识明显增强,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局成立由局长罗德章任组长,副局长张洪珲任副组长,陈垂真任组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对照制度的要求,努力抓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度本级政府对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法规公文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2条。
1、法规公文类信息。
主动公开了各类县级安监行政许可制度和范围规范性文件,包括《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备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流程》、《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以及《安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为民服务事项以及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2、财政类信息。
公布了我局2016年度财政公开信息4条,按要求公开我局三公经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间不是很及时;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性;四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增强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监管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