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屯昌县东风小区2#、3#公租房装修工程项目
施工地点:屯昌县屯城镇
建设单位:屯昌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中心
施工单位:海南唐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该工程已于2022年12月17日完工,现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局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海南省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实施细则》(琼人社规〔2021〕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以上工程项目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反映情况。
公示期间没有接到欠薪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退还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30日)
联系单位: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屯城镇双拥路1号(原屯昌县森林公安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898-67813380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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