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三、预算金额:1104069.01元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控制价:15385元,超出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招标范围: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完成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组建专家评审、协助评审、编制公示、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备案以及提供咨询、组织报名等所有招标采购程序性事宜等工作。
五、项目概况:拟拟建总建筑面积 68000 ㎡,拟建一栋门诊综合楼;一栋急诊综合楼;一栋住院楼;一栋行政、科研综合楼裙楼;一栋氧气站;一座垃圾站;连廊、室外工程、电梯、发电机组、变压器等设备购置等。
六、报名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登记备案的网页截图;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是海南省备案文件中确认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度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5.提供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
7. 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8.提供详细的报价文件,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9.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验原件);
4.报名条件要求的资料;
5.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格式自拟);
八、遴选办法
1.采取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2.中标结果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3.由我司与中标的代理机构签订合同。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现场递交材料,不接受邮寄。
3、地址: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一路东侧昌顺花园5#C幢103、104、105号铺面);
4、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67815601
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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