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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就业驿站(屯昌屯城站、新兴站)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遴选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11 11:04 【字体: 小   中   大

关于海南就业驿站(屯昌屯城站、新兴站)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遴选的公告


2024年6月3日,我中心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海南就业驿站(屯昌屯城站、新兴站)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公告》,截至报名截止时间结束,未有代理机构提交材料,故本项目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失败。为做好我县2024年就业驿站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再次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踊跃参与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2024就业驿站(屯昌屯城站)建设及运营、2024就业驿站(屯昌新兴站)。

(三)项目费用:2024就业驿站(屯昌屯城站)建设及运营25万元、2024就业驿站(屯昌新兴站)21万元。

二、报名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报名时须提供

1.资格条件要求等其他材料(不密封,需装订成册);

2.报价函(报价函应密封,并加盖公章,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为含税价格);

3.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代理公司工作范围

中标的招标代理公司需承担的主要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采购活动。

四、其他

(一)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单位收取。

(二)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相关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三)本项目严禁恶意投标报价、扰乱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五、选聘办法

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对报名参与的代理机构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比后确定

六、报名方式

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

办理地址: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一路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四楼410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2024611日至6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王雨柔

联系电话:67811820

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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