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兴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屯昌县新兴镇海中路132号;邮编:571621;电话:67890905)。
一、概述
2015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质的提升。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镇长陈益师为组长,副镇长林之青为副组长,镇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建立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并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督查。截至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42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中,工作动态(新闻和公示公告)信息66条,其他类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1月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镇信息意见箱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接到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四)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无
三、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一)健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党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党委、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各个镇领导、股室的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政办具体承办,各股室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信息公开内容保障。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类的信息外,如实及时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建设、财政执行、人事管理、民生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严格审查制度。一是由主要领导严格把关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严格执行保密问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信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滞后情况,个别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进行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还不够规范,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让群众自觉参与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及时、规范公开。
屯昌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