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000014349tc0000/2018-00331 分  类:公示公告/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 成文日期:2013年03月2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27日 时效性: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抓海南国际旅游岛重大战略的发展机遇,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把我县建设成为“海南中部地区商贸物流中心、文教体卫中心、交通信息中心”的区域定位和“一线四区三中心”的工作目标要求,加强了党建工作、规划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安全生产、保障住房项目建设、垃圾转运系统建设等工作的管理。紧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抓班子,带队伍,强责任,树形像,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现将我局2012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建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

我局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党组成员的党性修养。通过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学习党刊党报、看电视专题片和辅导讲座等形式让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创建学习型机关,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开展。我局不断探索,建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使每位党员继续保持先进性教育,思想不落后,干劲不松懈。通过建立健全考勤登记、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上班懒散、工作被动的局面。以强化“执政为民”意识为核心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我县建设工作中去。

2012年,我局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和省委《若干意见》重要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一系列工作安排和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确保城乡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取得一定成绩。

我局积极组织党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19人参观革命根据地母瑞山,学习老革命精神,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宣誓。

    二、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推进我县建设事业和国民经济全面发展。

(一)规划编制情况

1、总体规划编制

今年我县完成2项总规编制:《屯昌县枫木镇(风情小镇)总体规划(修编)》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已获县政府批复;《屯昌县木色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并上报省政府待审批。

目前在编总规2项:《屯昌县总体规划(修编)》已出纲要成果,并报省住建厅审查;《屯昌县坡心镇总体规划(修编)》已启动。

2、控规编制

南坤、新兴、乌坡、西昌镇控规于2012年3月23日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已获县政府批复实施;枫木控规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待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批;南吕镇控规正在编制,拟于近期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坡心镇控规需先待总规修编完成后再进行编制。

    3、村庄规划情况

2012年4月我局会同八个乡镇与设计单位签订了村庄规划三方合同。2012年4月20日,在县政府召开《屯昌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村镇规划动员大会》,会上县人民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屯昌县2012—2013年村镇规划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按时完成年度工作。截止目前,各镇的村庄基础资料及影像图已全部交付至设计单位,启动各村庄的规划设计工作。

(二)规划效能监察、执法,“一书二证”审批

1、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依据所制定的《屯昌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考核标准》、《屯昌县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规范和加强总体规划的监督实施,完善了城乡总体规划监督机制。严格依法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健全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内部监督机制,规范规划审批行为,抓好城乡规划行政监督。建立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机制,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项目审批的公示,做到规划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布。

2、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格规范“三证一书”等行政审批工作

我局今年共办理选址意见书80宗,用地面积3688552.62平方米。共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42件,总面积3610011.6 ㎡;其中:私人112宗,面积20039.46平方米;房地产11宗,面积83031.93平方米;保障性住房12宗,面积64486.88平方米;国家集体单位107宗,面积3442453.33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2宗,建筑面积559831.8㎡,其中保障性住房21宗,面积169034.04平方米,其他单位71宗,建筑面积166992.08㎡,房地产5宗,建筑面积191479.85㎡,私人48宗,建筑面积17994.94㎡。 2012年我局共办理节能审查106宗,办理施工许可证95宗。全年至今报监工程共69项,其中房屋建筑工程57项,建筑面积93.51万平方米,造价16.54亿元;市政工程12项,造价1.98亿元;今年共监督竣工验收工程67项,竣工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竣工工程办理备案37项。

(三)加强建筑工程管理,确保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完善《屯昌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的竞争秩序,以招标前公告、中标后公示,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2012年共完成议标198项,预算价32797.3万元,中标价32565.05万元。完成邀标9项,预算价664.17万元,中标价25306.43万元。完成公开招标67项,预算价25216.24万元,中标价25306.43万元。应招标项目的招标率达100%,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公开招标率达100%。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秩序,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打击违规违建行为,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1、在违章建筑的管理方面,今年截止12月份,共巡查发现违法案件49 宗,制止30 宗,立案19 宗,查处19 宗,拆除违章建筑6 宗,共1731.93平方米,收缴罚没款18552 元。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常态检查工作

在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对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按照省住建厅、县安委会的要求,按照《屯昌县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隐患排查工作重点部位是在建工地塔吊、物料提升机、搅拌机等施工器械,三宝四口五临边、施工用电、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消防器材的配备等等。我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坚持自查检查双排查机制不留隐患死角,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并实行复查制度,消除施工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大检查5次,不定期检查20多次,发放整改通知书96份。

3、执行规范,抓专项治理,落实标准,严格要求,切实提高住宅工程和公用工程质量水平    

一是根据省住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琼建质函[2012]125号)及相关的文件精神,切实按照“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开展 “安全生产月”工作,

4月28日,我局会同安监局组织召开了一次建筑施工安全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业主单位现场代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员共70多人。共发放“安全生产月”活动文件69份,要求监理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在5月1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工作开展期间,工作小组共检查了26个在建工程。检查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省住建厅文件要求,检查结果当场反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26份,并严格要求限期整改。

二是根据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屯昌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2]86号)统一部署,配合县安委办开展专项工作,工作小组共检查了16个在建工程,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4份,并严格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工地临时设施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行动,转发相关文件,同时告知各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部署,并于5月15日对全县建筑施工工地临时设施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我县对全县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都进行了排查,作出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12份。

四是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建质〔2012〕2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琼建质函〔2012〕75号)的精神。我县制定排查方案,对全县既有玻璃幕墙进行安全排查,此次检查我县对全县所有存在玻璃幕墙的单位都进行了排查,作出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8份。

(五)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管理

我局会同县消防大队和市政城建监察中队每月对全县3个燃气燃气充装站及分季度对全县27个销售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已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部完成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2012年我县全年没有发生燃气经营安全事故,确保燃气的安全经营。

(六)尽职尽责,全力推进县里重大项目的建设

1、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情况

屯昌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计划采用垂直压缩处理工艺设计建设小型V类垃圾收集转运站11座,总转运能力275吨/日,其中:南坤垃圾转运站按转运能力45吨/日设计建设;屯城镇城北和城南2座垃圾转运站按转运能力35吨/日设计建设;南吕、乌坡、枫木、新兴4座垃圾转运站按转运能力25吨/日设计建设;坡心、西昌、黄岭、大同4座垃圾收集站按转运能力15吨/日设计建设,配套建设垃圾收集、压缩转运、除尘除臭、污水治理等系统。同时配套建设垃圾收集房800座,购置转运车11辆,液罐车3辆,小型收集车100辆等垃圾收运设施设备。项目总用地面积1203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76.8平方米,计划投资393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300万元、地方债券资金1000万元已落实到位,其余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款解决。目前项目已累计拨付3441万元。

目前大同、黄岭主体已完工。坡心、西昌、南坤、城北、新兴、枫木、乌坡站均已封顶,现在进行装饰施工;南吕、城南站未开工。垃圾屋已建500座,大同、黄岭两台设已进场。

2、保障性住房建设及进展情况

2012年省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2820套,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我县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制定了《屯昌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方案》,明确了建设地点、责任主体、建设时限及建设资金筹集渠道。2012年我县实际计划建设17个项目2907套,计划总投资5.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05亿元。其中:

(一)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12年省下达我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为1400套。我县实际计划建设1442套,其中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10个项目584套,计划投资约1.2亿元;政府统建项目3个858套,计划投资2亿元。目前,全部项目共1442套经济适用住房全部开工建设。

(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012年省下达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为570套。我县实际计划建设2个项目600套,计划投资7500万元。目前进行基础施工。

(三)限价商品住房项目。2012年省下达我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任务为350套。我县实际建设360套,为东风小区限价商品住房二期项目,计划投资1.1亿元。已施工至十一层楼面。

(四)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2年省下达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500套。我县实际计划建设505套,为原氮肥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选址在文赞公园西侧,目前正进行基础施工。

存在问题:项目整体进度缓慢。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强化紧迫意识,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计划;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这一方面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宣传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各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四制”规定,定期报告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规定;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县政府和各责任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中时限要求,对疏于管理、进度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将实行问责;五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力度,探索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新路径。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12年省下达给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300户(后追加任务300套),计划投资1.1亿元,已完成投资1.05亿元。目前1300户已全部开工,开工面积110000.26㎡;竣工1168套,累计竣工面积105020.64㎡。已组织开展县级验收工作。第一批任务1000户已全部竣工验收,第二批任务300户,168户已竣工验收,132户已开工建设。

(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环境。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立足整治,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国际旅游岛,为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环境服务,为构建和谐海南服务,牵头协调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以整治“脏、乱、差”为突破口,以提高城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为重点,努力实现立体化整治目标。

2012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了两次全县性的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并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县爱卫办开展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共3次,清运生活垃圾,清理卫生死角,取缔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点,使全县的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改善。

为了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屯昌县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评比办法》,我局共组织县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对各乡镇环境卫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4次。检查组经常深入到各镇、社区、街道,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促进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落实。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干净、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2012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隆重召开及在会议期间举办的多项重要外事活动,根据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实际,我们针对性的制定了《屯昌县迎接博鳌亚洲论坛2012年年会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经政府审批印发给各单位,使我县环境整治工作的取得进一步的成果。

(七)政务公开工作。

推行局务公开,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行阳光操作,我局季度性的把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公开栏的方式公布于众,并设意见箱,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执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到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从本行业的实际出发,从源头上制止了商业贿赂行为和不正当交易,有效地促进了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目前,我局第一、二、三季度政务公开栏已全部上栏公开,第四季度公开栏尚在编制中。

(九)树立安全意识,抓好建设领域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建筑工地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一直相当重视,落实了专门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隐患排查。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消防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切实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至今为止,在建工程还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十)以人为本,统筹抓好其它各项工作。  

在加强业务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其它各项工作。我局每逢节假日都为离退休人员、工会困难职工、困难党员送温暖。抓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县里举办的各种活动。与相关单位举办联欢活动,在工作之余加深了解,促进相关工作顺利进展。以上工作的开展使我局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扎实做好本系统的计生及在建项目工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三、2013年工作计划

2013年我局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规范行政管理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推行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争取社会各界对建设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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