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821590-3/2023-00001 分  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2日 时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对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2022年,我委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中发布信息23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二路127号;邮编:571600;电话:678129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全面系统梳理了现有的政务公开信息,将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领导简介、规划计划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及时公布民生领域信息,重点做好医疗卫生健康等领域的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及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效维护群众利益,营造健康守法市场环境,保障群众的知晓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坚持强化服务观念,妥善办理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统筹推进工作任务。按要求完成我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及目录建设,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并由办公室指定一名政务公开专员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学习、贯彻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卫健委微信公众号转发疫情信息情况,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围绕疫情之下的心理健康、科学消毒、近视防控、口罩佩戴、安全就诊,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之下的季节性流行病防治、节假日出行防护、新冠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内容,转发健康科普知识,引导群众科学防疫。此外,在中国传统节日,适时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网络中国节内容及完成县委宣传部要求的宣传内容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列入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并建立责任分工表,细化到各股室,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将政务公开落实到机关各股室以及卫健系统各下属单位的日常工作中。

(六)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

一是在校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信息公开工作:接种HPV疫苗是预防宫颈癌的有效手段,今年省委省政府把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事项,屯昌县结合实际,在全县设立11个接种点,于3月23日正式启动HPV疫苗接种工作。3月23日至3月30日,屯昌为2600名13岁至14岁半女生免费接种国产2价HPV疫苗第1剂次,提前完成省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为做到应接尽接,向省卫健委申请追加150支疫苗,4月1日开始继续为适龄女生进行接种,截至4月30日,我县适龄女生HPV疫苗第1剂次共接种2749人,完成率105.73%。根据“0-6”接种原则,第1剂次接种6个月后,于9月23日开始为2749人接种第2剂次HPV疫苗,截至11月21日,第2剂次疫苗接种2707人,完成率104.12%。二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显政的重要抓手,精心部署安排,深化疫情相关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决守住疫情防控阻击战网络舆情防线。以群众信息需求为导向,公开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24小时接受咨询投诉,积极回应群众通过网络问政、12345热线等方式反映的疫情相关民生诉求,均得到有效化解。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和举报违法行为,查证举报线索,坚持正向引导,及时辟除谣言,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形象化、通俗化。二是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仍需继续深化,公众意见表达的渠道还不够畅通。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的准确性、贴近性,努力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二是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不断强化公众参与意识,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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