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屯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现将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卫生计生工作重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计27项,均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审批,确保事项设立、办理依据、审批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我委现有已进入县政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办理时限和简化流程,提升了审批效能。我委已在“屯昌县党政网”上已公开了以上各项卫生计生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事项、依据、办理时限、流程图、受理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年度预结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工作动态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委和下属各单位(包括委直各单位、各卫生院)均在“屯昌县党政网”上对2017年度预结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内容均进行公开。主动公开信息58条,其中年度报告1条、工作动态53条、部门预决算2条、公告2条。
(三)法定传染病防治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我县的法定传染病公开的方式有纸质版内部传阅和传染病信息系统上报,内部传阅的对象是县委县政府、县卫生计生委、各医疗单位;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上报公开对象为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
采取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公开,对外公开以电子显示屏、墙报、公告栏等形式公开病人、社会关注的医疗收费、医疗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质量等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运行情况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一切正常;年度内未接到群众对公开政府信息的投诉。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委信息公开未收取相关单位或个人任何费用,均为免费公开。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度我委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事项。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一)2017年屯昌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药事业健康服务发展”的建议(第14号)、关于“西昌镇卫生院设立妇产科”的建议(第17号)、关于“发挥基层卫生院的作用解决群众看病难”的建议(第20号)等3个建议均已作出书面答复,并将办理情况书面报送县人大办。
(2)2017年政协屯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6号“《关于加大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建议》”、第3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服务项目工作的建议》、第38号《关于加强乡村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等3个建议均已作出书面答复,并将办理情况书面报送政协委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在上级的指导下,我委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对政策与法律法规理解冲突的把握上需要加强梳理和全局意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委将紧紧围绕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创新信息发布方式方法,丰富信息公开内涵,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外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展,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及时查询到各类信息。
屯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