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821540-1/2024-00001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2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3日 时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屯昌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180号县委办公楼三楼333电话:6781281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部门预决算信息、统计数据资料等内容。2023年,我局依托县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7条,其中数据专栏发布20条、部门动态20条、信息公开16条、公示公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全年共处理12345政府热线工单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依法依程序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在“数据”专题专栏发布统计数据解读,同时,做好统计资料编辑发布工作,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经济数据信息。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专业岗齐参与,共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力度,对网站出现的错敏信息、不良链接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效。主动公开监督电话和通信地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责任分解有待细化;二是公开工作创新性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细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将公开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岗位,进一步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落实。二是学习借鉴其他市县统计部门好经验、好做法,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