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审计局2013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办通知精神,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化工作,加大了领导力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公开内容,认真开展主动公开
我局认真按照《屯昌县审计局2013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目前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
1.本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办公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等。
2.涉及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
4.本单位的工作动态。
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单位职能类2条、领导介绍类7条、相关规定及保障机制类11条、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1条等,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符合《条例》第十八条所规定的时限。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全部公开。如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部门决算的批复、权力清单、跟踪审计结果公告等等,较好地完成了行政职权公开和推进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2.2013年度我局不予公开信息数共有155条。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不宜公开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六、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