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000014349tc0000/2018-00397 分  类:公示公告/ 发文机关:屯昌县 成文日期:2017年03月2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2日

屯昌县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琼政务公开协办[2016]69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屯昌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屯昌县环东二路;邮编:571600;电话:67815083)。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及时通过党政网站和互联网站公开报道反映我局开展的各项水务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把政务信息上网审核关,严格做到“谁主管、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党政网的管理及信息采集、报送和签收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信息办上报我局的各项工作进度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度本级政府对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财政信息1条,市场监管1条,其他类2条。

1、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主动公开了县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

2、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主动公开了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政府政务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二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十三五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水政水资源等工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信息采集撰写,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完整、准确。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组织安排一定的能力提升培训,提高信息撰写质量。准确把握应公开的内容,搞好信息分类,科学、全面、清晰地做好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县水务局网站内容,与省水务厅门户网站合作,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分享到: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